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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有哪些?

来源:      2018-06-26 10:56:04      点击:
昆山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有哪些?下面由昆山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开业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3)主管部门的设立审批文件和涉及审批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国家授权部门的审批文件;
  (4)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组织章程;

  (5)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资金信用证明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证明全民所有制企业资金数额的文件。我国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实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进行产权登记,登记后发放《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因此,全民所有制企业申请开业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昆山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设立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需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验资证明。
  资金担保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出具的保证被担保人资金真实性的文件。担保的注册资金数额不得超过担保人注册资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担保人承担因不真实的保证而产生的责任。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资金担保。
  (6)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如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任命产生的,应提交任命书或委任书;如是选举产生的,应提交企业有关机构的决议;如是聘任产生的,应提交聘任书和被招聘者的资格审查证明。
  (7)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产权登记证》或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产权证明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表明房屋所有权关系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一种是能表明产权归属关系的有关文件,如房屋购买协议及有关部门对在建房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如是主管部门拨付使用的,申请开业登记时,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拨付使用证明文件或签署同意使用的意见及《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有关产权证明文件;如果住所和经营场所是租赁使用的,应提交《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协议。租赁协议的期限须为一年以上。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包括按规定对特殊企业或特殊项目要求应提交的文件等。